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:
2013年苏州市园林工程及地方建筑工程中初 资格评审已结束。园区申报人员自即日起可 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取职称证书和申报材料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、 取方式
1.为维护广大专技人员利益,原则上要求本人凭身份证自行 取。
2.确因 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 的,须同时提供申报人、 取人确认签字的委托函及身份证原件。
3.单位集体 取的,由单位人事持单位介绍信、经办人身份证前往办理,单位须同时提交 书(样本附后),办理人员须为本单位职工,经工作人员身份核实后方可代 。
二、 取地点及联系电话
1. 取地点:园区人力资源中心4号窗口(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)
2.联系电话:66605840
此通知,敬请相互转告。
附件: 书
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
2013年12月18日